泰国是一个政局稳定的东南亚国家(实行君主立宪制),在过去 20 年中,其经济规模增长了近两倍。其国内生产总值(GDP)达 5,462.2 亿美元,使泰国成为全球第 29 大经济体;但由于人口众多,其人均 GDP 在全球仅排名第 95 位。在其 7,032.9 万总人口中,劳动力人口超过 4,000 万。虽然农业是泰国的核心产业之一,但仅有约 30% 的工人从事农业。约 22% 的工人从事工业,而约 48% 的工人从事旅游、贸易、运输和金融服务等服务业。泰国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这使得泰国工人非常具有成本优势且对许多国际雇主极具吸引力

然而,雇主在招募员工时,往往难以找到具备所需技能和胜任力的合适人才。求职者可能会虚报自身技能,或者可能无法很好地适应雇主企业的系统和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员工也面临挑战,因为他们在入职前缺乏实际体验,很难直接挑选出合适的工作和最理想的雇主。

试用期有助于双方重新评估其雇佣选择。在本指南中,我们将详细解释泰国的试用期是什么、其受何种法规监管,以及它如何让雇员与雇主双方共同受益。

泰国试用期的定义

在泰国,试用期被称为“raya wayla tot long ngan”(即工作试用期)。在此期间,雇主与员工会尝试新的雇佣安排,以评估其是否适合长期合作。针对这一入职初期阶段,法律也提供了一些较为灵活的规定,旨在帮助双方在发现雇佣关系不理想时,能够更轻松地解除合约。

对于泰国的雇主而言,试用期通常用于核实新员工是否具备其在求职申请及面试中所声称的技能与经验。雇主会通过观察和评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来判断其能否胜任岗位职责。此外,雇主还会考察员工与同事及上级的协作能力,以及其对公司整体文化的适应程度。许多雇主会在这一初期阶段重点关注新员工,帮助他们提升技能,并迅速成长为团队中能充分发挥效能的成员。

员工同样会利用试用期进行自我评估。他们会亲身体验工作环境与福利待遇,并判断其是否与雇主此前的承诺相符。同时,员工也会考量自己能否在岗位上取得成功以及是否乐于从事该工作。最后,通过与同事的互动,员工能够判断彼此之间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的协作。

试用期自新员工入职首日开始,持续至预先约定的结束日期(除非期间发生解雇情况)。在试用期内或期满时,任一方均可选择终止雇佣协议。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则视为试用期顺利通过,员工的雇佣合同将继续履行。

泰国试用期的时长

泰国法律并未对试用期作出明确的强制规定。这意味着雇主并非必须设立试用期,且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泰国法律也未明确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时间限制。

泰国的典型试用期通常为三个月。不过,雇主可根据自行决定延长试用期。大多数雇主会将试用期设定在 120 天以内,这样若解雇新员工,便无需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

泰国试用期的法律考量

虽然泰国法律未对试用期作出明确定义,但雇主通常将其理解为低于《1998 年劳动保护法》规定的 120 天离职经济补偿金门槛的期限。在该法律及其他相关法规中,还包含以下重要考量因素:

薪酬与工作条件

在泰国,最低工资标准按府(省)划分,并体现了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且贯穿 2026 年的最新调整。每日最低工资从生活成本较低的南部边境各府(如也拉府)的每天 337 泰铢(约合 10 美元)到包括曼谷在内的高成本地区的每天 400 泰铢(约合 12 美元)不等。泰国还制定了按技能标准划分的工资率,保障技术工人的每日工资在 485 泰铢至 800 泰铢之间(约合 15 至 25 美元)。根据《劳动保护法》,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均受到最低工资标准及按技能标准划分的工资率的法定保护。

泰国的员工每周工作 48 小时,通常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加班通常不得具有强制性,且须事先获得员工的书面同意。员工每周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36 小时。当进行加班时,员工必须获得至少为平时基本工资 150% 的加班费。试用期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长和加班时长上限方面与正式员工享有相同标准,并且必须获得同等的加班费补偿。

终止与通知

在泰国,员工若有意辞职,通常需提前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知雇主;雇主若有意解雇员工,亦须遵守同样的通知规定。大多数泰国员工按月领取薪资,也有部分员工在每月的15日和30日领薪;因此,通知期通常为15天至一个月不等。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并不影响双方所需履行的通知期限。

泰国试用期与正式雇佣状态的主要区别在于遣散费。若员工为雇主连续工作未满120天,即便被解雇(即使解雇缺乏正当理由),也无权获得遣散费。这正是雇主通常将试用期设定为119天或更短的主要原因,以便在无需提供正当理由或支付遣散费的情况下解雇新员工。然而,一旦工作满120天,若雇主解雇员工(且非因严重不当行为),则必须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遣散费。

度假 / 假期

泰国每年至少有 13 个法定节假日,联邦政府随时可能追加公布更多节假日。这些均为包含试用期新员工在内的所有员工的带薪休假日。若要求员工在属于正常工作日的公共节假日加班,则须向其支付 200% 的平时工资;若节假日恰逢休息日,则当天加班须支付 300% 的平时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泰国员工仅享有 6 天的法定年假,不过许多雇主会提供更长的年假额度。员工只有在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方可享有该年假,这意味着在实际上,试用期员工通常无法休年假。

泰国试用期的益处

尽管泰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设定试用期,但这在泰国已成为惯例。雇主通常会自行决定是否设立试用期,因为这样做能带来诸多益处,包括:

有机会尝试新工作,以了解自己是否乐在其中,并能利用现有技能胜任这些工作。

有机会评估新的工作条件和福利,以确认其是否符合雇主的承诺。

评估与上级及同事工作关系的能力。

借此机会观察新员工与团队成员的互动情况,以及他们能否高效协作。

在工作中评估员工技能与资质的机会。

有机会判断员工是否与公司文化相契合。

无需提供理由或支付遣散费即可解雇新员工的能力。

结论

在泰国,虽然法律并未对试用期做出严格规定,但各行各业的雇主仍普遍采用这一做法。试用期既让员工有机会体验新工作,也让雇主能够评估新员工是否适合长期任职。这种安排有助于双方节省时间,避免陷入不合意或难以成功的雇佣关系之中。

常见问题

不,泰国法律并未对试用期做出明确规定,因此雇主并无义务设定试用期。不过,雇主通常仍会设定试用期,作为评估新员工的初步阶段,在此期间员工的雇佣关系尚不稳定。
由于泰国法律未对这些期限做出明确规定,雇主可自行设定时长。不过,只有当新员工的工作时间少于120天时,雇主才无需正当理由或支付遣散费即可将其解雇,因此大多数雇主将试用期设定为119天或更短。
不可以。连续工作至少120天的员工,除非获得遣散费,否则雇主不得无故将其解雇。